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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危险化学品领域
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来源: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6-18 17:3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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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二、项目预算及内容

(一)预算金额:50万元。13家危化生产企业,每家评估费2.6万,共33.8万元;3个化工园区,每家评估费2万,共6万元;11家工业气体充装企业,每家评估费6千元,共6.6万元;培训费用3.6万元;四项费用合计50万元整。

(二)服务内容

1.对13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评估,并开展专题培训。

2.对3家已认定化工园区,在2024年自治区评估的定级基础上,开展本级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复核

3.对全市11家工业气体充装企业进行深度评估。

(三)服务时间2025年7月份开始实施,9月底完成复查,10月底提交各类报告。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危化生产企业

1.对自治区评估以外的13家涉及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和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危化品生产企业。

2.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作业安全专题培训、《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解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解读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解读共4个专题培训(《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培训只针对相关县区管委会和应急管理部门相关人员)。

3.继续按“安全评估+执法+服务+X”的模式实施,在2023年、2024年开展评估的11个要素进行复评的基础上,新增安全领导力、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应急准备与响应、事故事件管理、装置安全规划与设计、装置首次开车安全、本质更安全、安全文化建设、体系审核与持续改进9个要素的评估内容。

4.评估单位在组织4个专题培训前,要结合培训对象、培训内容科学合理安排培训地点、课程设置和授课老师,培训工作开展前要和委托方联合审定培训课程内容。配合委托方做好培训工作过程管理。

(二)气体充装企业安全风险评估

按照应急管理部《危化品经营领域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表》要求,2025年组织开展气体充装企业安全风险评估。企业先行对标自评并确定风险等级,市应急管理局对全市11家工业气开展深度评估。

(三)化工园区风险评估及复核

对3家已认定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在2024年自治区评估的定级基础上,开展本级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复核。

(四)总体要求

1.由于本次评估工作内容较多,评估单位要根据时间节点和企业实际科学合理安排现场评估路线、时间和行程,评估过程中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评估专家,个别专家临时不能参加评估工作须经委托方同意,评估单位根据实际及时作出调整,但不得影响评估工作整体进度。

2.评估单位在开展评估前要完成专家培训工作,对涉及的各类标准规范组织专家进行学习,统一检查标准和裁定依据,对提出的问题要与企业充分沟通,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改意见建议。

3.评估单位不得收受评估对象任何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得与评估对象开展业务洽谈。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或承诺(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关资料);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

7.供应商须出具本公司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五、比选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报价清单及服务响应;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投标时提供);

5.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

8.提供近三年以来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9.提供企业所具有的相关资质和体系认证证书;

10.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11.提供项目实施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六、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供应商需要在2025年6月25日17:00前将报价文件以及相关文件提交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水岸小镇G2写字楼217室。

七、其它说明

1.收到供应商的比选文件后,将由本单位组织的评议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选择。报价非唯一评议标准;

2.评议结果通知入选单位,落选单位不另作通知,不作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燕

联系电话:0471-518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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