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局决定废止1件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布。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落实《内蒙古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pdf
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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