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决策部署,督促指导各地切实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加快中央冬春救助资金发放进度,应急管理部于1月12日派出工作组赴我市清水河县开展冬春救助调研督导工作,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冀文明、呼和浩特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志浩、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韩文相、清水河县委副书记县长陈胡日查、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陪同参加。
2023年以来,我市先后发生干旱、洪涝、风雹、低温冷冻、雪灾、沙尘暴、地震、生物灾害。根据今年我市遭受自然灾害情况,为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春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自治区财政厅下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用于解决我市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
应急管理部工作组、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及市县两级领导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及公示名单资料,确保冬春救助资金按要求、按标准、准时发放。同时入户走访受灾群众,深入了解农户受灾情况及救助资金落实到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