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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管理 共筑首府民生安全屏障

来源: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9-12 11:5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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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既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是汇聚民心、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防范和化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呼和浩特市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行动、汇聚合力,围绕电动自行车“充电难”、“停放难”、“违规充电”、“违规上楼”等问题,开展摸底排查、隐患整治、设施安装、执法检查、联合惩戒、教育宣传等一系列行动,有力有序推进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专题部署,夯实责任。2024年2月28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继英主持召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题会议,部署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力举措,加强组织保障,对照《呼和浩特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停放、充电等活动的职责划分、保障措施、管理内容、法律责任,确保地区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落细,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二是技防赋能,智监前行。聚焦“充电难”、“停放难”等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在技防、物防、措施防上“想办法”,加快推进集中充电设施、电梯AI智能识别阻隔系统和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截至目前,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全市3655个小区,2467个小区已完成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完成率67%;全市19658部电梯,19351部电梯已完成电梯AI智能识别阻隔系统安装,完成率98%;全市建立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2974个。住宅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保障、技术防控、消防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三是重拳整治,合力惩戒。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守护民生安全防线,针对住宅小区普遍存在的公共区域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纠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3404次,对24起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1.615万元,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人。同时,加强源头治理,对全市370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累计开展检查935家次,发现非法改装、拼装、私自调速等违法违规行为10项,行政立案8起,已结案6起,累计行政处罚3.4505万元,扣押电动自行车5辆,没收电池、充电器等88件,对3起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联合整治成效显著增强。

四是强化引导,筑牢意识。将电动车消防安全纳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题宣传报道重要内容,充分调动各方宣传资源,积极协调中央媒体、自治区媒体及重点商业平台,多角度、多层次进行宣传报道,通过开设“关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等专题,组织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呼和浩特市发布告诫书——规范线上经营和即时配送企业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小区有了智能无线充电站 电动自行车充电方便又安全》等报道189篇(条),总传播量超过93万人次。大力宣传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有效提升居民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在全市11个旗县区的住宅小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张贴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警示标识、宣传海报21624张,居民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是跟踪问效,多点发力。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安委办组成督查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地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抽查各地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电梯AI智能识别阻隔系统安装和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治理情况,督促各地区加快推动,力求见效。同时,市安委办发挥牵头抓总、跟踪督办作用,每月调度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通报各地区工作完成情况,并向各地区分管安全生产常务副旗(县、区)长发出提醒函,全面推动,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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