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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公布3起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6-27 09:0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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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巩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效,推动各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公布3起由各地区依法依规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新型建材企业未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未定期进行检查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

2025年4月17日,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新型建材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该企业作为甲方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经调查认定,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对该企业处1万元罚款,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0.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某水泥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对安全设备进行检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

2025年5月15日,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水泥生产企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一台储气罐的弹簧式安全阀未按规定进行检测。

经调查认定,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对该企业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某石油销售企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设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

2025年6月13日,回民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石油销售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在加油站卸油时使用的无线对讲机为非防爆型,且所用电池已鼓包。

经调查认定,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责令限期整改,并对该企业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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